看到标题,妹纸们可能会说什么?开什么玩笑,什么时候买防晒也要看“政策”了?没有错,买防晒之前,妹纸还是先看本月1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CFDA)在官网发布了《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》再说吧。

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防晒指数(SPF)的标识应当以产品实际测定的SPF值为依据。当产品的实测SPF值小于2时,不得标识防晒效果;当产品的实测SPF值在2~50(包括2和50,下同)时,应当标识该实测SPF值;当产品的实测SPF值大于50时,应当标识为SPF50+。

例如:如果一个产品下水前测得SPF55,下水后再出来变成SPF10,就不允许标注“防水”。如果洗浴后变为SPF30,那可以只标“SPF30”,也可以标“遇水前SPF50+,遇水后SPF30”。

当防晒化妆品临界波长(CW)大于等于370nm时,可标识广谱防晒效果。

长波紫外线(UVA)防护效果的标识应当以PFA值的实际测定结果为依据,在产品标签上标识UVA防护等级PA。当PFA值小于2时,不得标识UVA防护效果;当PFA值为2~3时,标识为PA+;当PFA值为4~7时,标识为PA++;当PFA值为8~15时,标识为PA+++;当PFA值大于等于16时,标识为PA++++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