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个纸盒子,里面塞满了我每次飞行结束后留下来的登机牌。

总觉得,这个盒子里存着我许许多多的记忆。

 

 

一时兴起,我就开始翻看盒子里的登机牌,有不少都让我开始回想一些在旅行中遇到的人与事。

比如一张美联航的登机牌,从上海直飞纽约,航班号为,UA087。

 

我今天想说的,就是跟这个航班有关的故事。

 

 

那时,我坐在从上海飞往纽约的美联航客机上。

很无聊。

 

我是个对声音极其敏感的人,于是坐飞机其实是我人生最无聊的头号事情。

因为很吵,所以不能安静地看书。

因为很吵,所以不能专心地看电视。

因为很吵,所以不能全神贯注地聊天。

只是听觉受到干扰而已,人就一下子变得无聊起来。

大概就像在HOUSE风格的夜店里,怎么都没办法品出一杯锡兰的好,是一样的道理。

无论再怎么有效的隔音方式,都没办法完全消除一万米高空上的机器噪音。

响在耳边的。却又连无所事事的时间一并喧嚣着。生怕没有人察觉到似的。

然而在这么高的地方,不断轰鸣着的,还不只是飞机引擎的声音。

还有。许多许多的人,或忐忑,或鬼祟,或浮躁,或惊惶的心情。

 

然而即便无聊,我却没有别的地方可以逃。

因为一万米高空上的,完全封闭的空间,是人类自己造给自己的无奈。

比起汽车的纵横驰骋。比起火车的穿山越岭。比起轮船的海阔天空。

飞机的无奈,是谁也比不了的。

以前总以为鸟儿飞翔着,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。

怎么轮到自己开始飞了,就无聊起来了呢?

真奇怪。

 

 

我坐在靠走道的位置上。这样方便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很自由,不会因为需要经过邻座客人的许可,而惊扰到他们。

倘若是醒着的,说句抱歉倒也就算了。假如邻座的客人已经睡着了,就难免有点尴尬。

在歪七扭八的大腿和胳膊间穿梭,我总会胆战心惊地联想到《谍中谍》里的汤姆克鲁斯。

我没有他那么帅。但他没我这么高。

所以我们扯平了。

 

只是我的个性就是这样:别人打扰我,我一点也不介意;我去打扰别人,我会介意好半天。

因此我总在乘飞机的时候,固执地选择靠走道的位子。

还能够很方便地在空乘的小推车上选择我需要的食物饮料——这是我后来发现的,额外的好处。

 

我拿出手机,选择飞行模式打开,准备开始听音乐。

因为耳机戴久了我觉得耳朵有点疼,所以我就把音量开得小小的,耳朵凑在手机的出声孔上听。

听的是一出京剧选段:《北天门》里的《见弟》。

 

 

有好一阵子,我的手机铃声都是各种各样的京剧段子。

理由是什么,我自己也不知道。

就觉得在国外的时候,用京剧做铃声,会平白有种“我是个中国人啊”的感觉。

而且每次听到这些京剧的时候,我总会情不自禁地微笑。

因为好笑而笑起来。因为会心而笑起来。因为怀念而笑起来。

我从来都不是戏迷票友。

但我在那些日子里听京剧的时候,还是会拍掌叫好。

 

“真好听。”

我常常说。

 

我以为音量开的足够小了,而且飞机的轰鸣声真的足够大,所以不应该会有别的乘客会听到我手机里传出的动静。

但是偏偏有人注意到了。

他经过我的身畔,去洗手间。

去的时候,愣了一下,转身看了我一眼。然后继续走。

金色微卷的头发。有点发红的鼻子。蓝色的眼睛。下巴满是生硬的胡渣。

很普通的外国人的长相。

 

我是个脸盲,通常在国内都记不住新认识的人的长相,就更分不清欧美人的样子。觉得金发碧眼是他们的共通特征。

除非轮廓鲜明到像汤姆克鲁斯,或者海报照片泛滥到像贝克汉姆那样,不然我没有办法很快地记得一个美国男人的长相。

倘若遇到黑人,就更糟糕。

我眼中的黑人,全都是迈克尔乔丹的样子。

所以我看NBA,永远都觉得是同一个人满场跑:自己传球给自己,自己带球过了自己,自己闪过自己跃起灌篮。

得分了。全场雷动。

 

我打了个呵欠,流下一滴慵懒的泪。

然后开始为自己的虚度光阴而懊悔。

大概外国人眼中的亚洲人,差不多也都是同样的样子。

黄色的皮肤。黑色的头发。不够坚挺的鼻子。以及,大概会永远带在身边的筷子和旗袍。

我继续听我的京剧。

坐在我右手边的乘客是一个中年美国妇女。微微发胖,已经睡着了。

她的鼾声,比我手机发出的声音还要大的多。既然没有吵到她,那我就更加听得心安理得。

 

 

“很好看。”

我吓了一跳,把视线从睡着的美国妇女身上转开,发现刚才那个红鼻子男生已经站在了我身边,大笑着对我说不算标准的中文。

很奇怪。他竟然能猜到我是中国人。

这趟航班常常会有日本人和韩国人,我总认为,在欧美人眼中看来,亚洲人应该长得也都差不多。

我发现他一直在盯着我手上的手机,才反应过来约莫他是听到了《北天门》。

“是‘很好听’。不是‘很好看’。”我纠正他的中文。

“哦。”他抓了抓后脑勺,索性坐在了我左手边空着的位子上。

 

“可以传给我么?”他恢复说英文,然后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了他的手机。

“不可以。”我摇摇头,“在飞机上,任何电器的无线连接功能都不可以打开。”

他有点不好意思起来,鼻子竟然比刚才更红了一点点。

“我的意思是说,能不能把你的Email告诉我?我可以等下飞机以后再问你要。”

那倒是没问题。而且我知道外国人通常对中国的京剧很有兴趣。

 

“你听的这个曲子,说的是什么事情?”他竟然一直坐在我旁边的位子上不走了。

“‘北天门’。又名‘四郎探母’,一个叫‘四郎’的人,去探望兄弟与母亲,但是心里很害怕的故事。”我漫不经心地敷衍他。

“为什么自己的兄弟母亲还要探望呢?而且怎么还会害怕呢?”他不懂了。

“你住在纽约,你兄弟住在伍德斯托克,你十年没回过家,甚至根本就没跟兄弟们联系过。”

“哦。那我再回去的话一定会很害怕。”他大笑着。

“而且我没有哥哥,小时候我最好的玩伴是邻居一个大我10岁的男生,我一直把他当哥哥——他一定会用棒球棍狠狠地打我的屁股。”

他笑完了。又补充道。

明明是玩笑的语气,可他的表情竟然无比地认真。

认真得好象真的有人用球棍在打他。

只不过没打到屁股,而是打到了鼻子。

 

 

已经快要降落了。空姐过来撵他回自己的座位。

我只得又关上手机,绑好安全带。

他有点不情不愿地站起身,用右手的手背蹭着发红的鼻子。

越蹭越红。越红他偏偏越去蹭。

我怀疑他大概想去应征圣诞老人的驯鹿。或者“美国偶像”现在可能正在办麦当劳叔叔的形象选秀。

“很好看。”他用中文,艰难地说道。

“是‘很好听’。不是‘很好看’。”我再一次纠正了他的中文。

 

走出机场的时候,他从背后叫住我。

“四郎,等等我。”他坚持用中文跟我说话。

“我不叫‘四郎’。”我纠正的,是他对我的认知。至于他支离破碎的发音,我已经懒得去管了。

“把那个曲子传给我。”他挥舞着手中的手机。

我叹了口气,对于他的毅力和耐心表示无可奈何。

“谢谢你。四郎。”他通过蓝牙收完了整出京剧,很开心地大步往行车道走去,边走边回头跟我道别。

“见到就不联系的兄弟和妈妈也不要害怕。给他们一个拥抱就好了。”他大笑着。发红的鼻子在阳光下竟然很好看。

 

一辆黑色的加长房车停在了他的面前,看来是专门有人来接他。

我好气又好笑地对他摆了摆手以示告别。因为懒得把手放下来,干脆就顺便也冲空驶的出租车招了招手。

他刚要上车,却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,折返回来,飞快地走到了我的面前。

“四郎。再见。”

他给了我一个温暖的,友善的,和煦的拥抱。

我身高一米八三。

在他怀抱里,竟然只刚及到他的肩膀。

他比我帅。也比我高。

我跟他根本就扯不平。

于是我开始暗暗地生起气来。

半点也没留意到,他的形象已经变得不那么普通,渐渐地开始在我脑海里明晰起来。

就像汤姆克鲁斯。就像贝克汉姆。

他成了第三个我能记得住长相的,金发碧眼的,有着可爱红鼻子的,外国人。

 

我后来没有再见到过红鼻子男生。

严格地说,是他没有见到我,我却经常能见到他。

在纽约和巴黎的杂志上,我常常能看见这个男生的照片。

配在照片下面的,通常是充满溢美之辞的采访和报道。

我这才知道,红鼻子男生是一个设计师。专门设计衣服的设计师。

他的鼻子,在后来的照片上看起来没那么红了。

或者他本来就不是天生的红鼻子吧。

只不过,他在我的印象里,就应该是有个红鼻子的。一旦没有这个特征,我很可能就又会记不住他了。

我不想忘记他。所以我还是固执地认为,他是有着红鼻子的。

 

他后来设计过一系列很精彩的服装。有一组是我最喜欢的:在衣服的图案配色和剪裁里,总是混有着像京剧脸谱一样的元素。

杂志上称,这组服装的创作灵感来自于中国风。

我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件大大的T恤,在右边肩膀的位置画有一台小小的,抽象的手机线条。

 

于是我便打开了电脑,连接上我的电子邮箱,第十七遍地看一封邮件。

红鼻子男生,写给我的邮件:

“那首曲子很好听。我听了很多遍。我的朋友们听到了也都觉得很好听,非要我也传给他们。

今年圣诞我会回家探望家人。真诚地希望好兄弟们不会用棒球棍打我的屁股。我八岁的时候被那位邻居的大哥打过一次,那种痛的感觉,我到现在也忘不了。

谢谢你传给我的曲子。也谢谢你告诉我的,关于‘北天门’的故事。”

 

然后我就会给自己泡上一壶翠螺,把ipod连上音箱,音量开得大大的,从“坐宫”到“别宫”,从“见弟”到“斩辉”,听完一整出《北天门》。

听完后喝干杯中的茶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,冲着月亮微微地笑一笑:

“真好听。”

 

 

由于时装周工作的缘故,我如今每年还是会飞去纽约,通常都会坐美联航直飞的航班,既是因为方便又算舒服,也因为这渐渐成了一种习惯。

可我再也没碰见过红鼻子男生,这些年渐渐连电邮也通的少。

对我来说,千言万语不如相见,我总惦记着,若能在时装周现场遇见倒也不错。

可不知怎么,我老会不凑巧地错过他的秀,也逐渐失去了一定要单独约他出来相见的动力和借口。

 

四郎杨延辉,本来有的是机会跑回家,然而他一拖再拖,终于拖得连回去看望母亲兄弟的勇气也没了。

好在铁镜公主适时帮了他一把,让他终于在有生之年能短暂地重聚天伦。

我想,有朝一日我还是会见到这位红鼻子男生,

因为有一种友情,不至于生死相报,也并非淡交如水,而是一见如故,万里不辞的。

我手中捏着美联航的登机牌,

突然就释怀地笑出声来。

 

 

远在美国,万水千山,你是否也有想要见一面的人?

不要学杨延辉的怯懦,我现在就给你鼓励——